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关于举办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5-15 点击数: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关于举办第二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学院各处(室)、系(部)、工会、中心、电大分校、图书馆、研究所: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26号)等文件要求,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定于2019年5月至6月举办第二届鄂尔多斯职业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学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总体安排

第二届大赛要覆盖全体学生,做好职教板块。要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紧密结合,构建德智体美劳“五育平台”,上好一堂最大的创新创业课,深入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上好一堂最大的国情思政课。广泛开展大学生创新活动,助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国家创新发展。

四、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招生就业处、团委主办,自动化与信息工程系承办。

大赛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领导小组

组长:巴图查干

副组长:王贵  刘松  陶文辉

成员:孙    郝晓鹏  刘瑞霞   刘静霖  张生瑞       郝巧梅  杨耀录  马桂香     

大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筹备相关的工作联系,大赛的组织安排和协调工作。

办公室主任:孙虎

副主任:刘瑞霞   张生瑞  刘静霖

 员:       王芳芳

五、参赛项目要求

5-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5-1-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5-1-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领域生产加工、维护、服务;

5-1-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5-1-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1-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家政服务、养老服务、食品安全、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健康服务、交通、社区服务等。

5-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5-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进入省赛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需在进入省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5-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要求,只能选择一个赛道报名参赛。

5-5.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系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5-6.各系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六、各赛道参赛规则要点   

1.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     

1-1. 创意组。在2019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生。     

1-2. 初创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1-3. 成长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初创组、成长组重点培育成长性(例如营收)好的企业参赛
     1-4. 师生共创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2-1. 公益组。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2. 商业组。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职教赛道

职教赛道仅限职业院校(含高职高专、中职中专)院校学生报名参赛。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3-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在校学生。

3-2.创业组。参赛项目在2019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创业组(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

七、大赛方式

采用各系初赛、学院决赛的方式。

八、宣传动员工作

各系高度重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大赛,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发动,严格规范、精心组织,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每个项目组要配备1-2名指导教师,有条件的项目组可以聘请校外教师担任兼职指导教师,保证赛事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同时,要以大赛为契机,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积极推进我院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助力“双创”升级,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九、赛事安排

1.参赛报名:5—6月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4月5日——2019年6月15日。

各系要按照不低于在校生数10%的比例组织学生参赛(即每100名学生应至少有10个参赛项目)。于5月30日前将鄂尔多斯职业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汇总表、创业计划书电子版文件报招生就业处高炜(283496502@qq.com),同时提交各系盖章后的汇总表。

2.各系初赛:6月1日-6月15日

各系初赛方案、初赛结果项目提交:6月18日

3.学院决赛:6月底。学院决赛根据各系初赛结果遴选,并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参加自治区复赛直至全国决赛。

十、大赛奖励

本次大赛按比例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获奖项目。同时,根据各系宣传、组织和获奖情况设置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

十一、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的重要途径,是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学院推荐省赛和国赛的作品也将从本次竞赛获奖作品中产生。各系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做好组织工作,成立系主任牵头,教学、学工、科研等部门和学生会共同参加的组织协调机构,确保参赛项目数量、质量,做好竞赛组织的有关工作。

2.强化宣传,深入发动。各系要坚持育人宗旨,突出创新理念,发挥服务功能,精心组织安排好“互联网+”大赛,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到大赛中来;要采取具体措施,如作品预赛、科技论坛、创新沙龙等形式,在学生中进行充分发动,大力宣传“互联网+”大赛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学生了解活动的目的和要求,增强科技创新意识。

3.精心做好参赛作品选拔、申报和指导工作。各系要明确组织人员,负责协调指导教师对申报作品进行指导,要鼓励科研成果转化项目的参与度,以提高项目的含金量。聘请校外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评估和筛选,指导、帮助学生按要求严格履行申报手续;要向学生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物质、资金支持,帮助学生努力提高作品质量。

十二、大赛办公室联系方式

1.组建大赛工作微信群为:每个系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2.大赛联系人:

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13624770008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