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概况
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
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
招生就业处是在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普通高考招生、就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招生工作
1.统筹、协调学院招生工作。
2.拟定招生专业,制定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
3.编制招生章程,发布招生信息,组织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4.负责招生经费的预算、支出和管理工作。
5.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新生入学报到工作。
二、就业工作
1.制定就业工作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撰写毕业生就业年度质量报告。
2.负责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教研室的业务管理工作。
3.负责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与培训。
4.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建立巩固的校外实训就业基地。
5.组织举办毕业生就业招聘会,做好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跟踪问卷调查工作。
6.负责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的编制、就业推荐、就业派遣等服务工作。
7.负责毕业生就业管理信息平台的数据的上传、更新及管理工作。
8.指导二级院系做好毕业生档案的核收、整理、邮寄工作。
三、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1.研究起草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规划、总结报告及管理制度等,建立和完善对外交流合作的长效机制。
2.负责推动学院同国内外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教育合作工作,开展对外合作项目的开发,组织项目的谈判与签约,有计划的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3.牵头组织二级院系联系企业,推动校企合作。
4.负责合作院校领导及教师来访的邀请及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