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21-08-26 点击数:

2021年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 9号)精神,为做好我院2021年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公平、公正、顺利进行,制订2021年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扩招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招生对象及条件

1.已完成2021年我区高职扩招考试招生报名(9月22日—27日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农牧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牧民、企业在职员工、基层在岗群体、灵活就业人员等。

2.已经参加2021年高考报名未被录取的考生,无需再次网上报名,可直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高职扩招网上填报院校、考试和录取。

.网上填报志愿

1.网上填报志愿时间:2021年9月28日30日

2.填报志愿方式:

考生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http://www.nm.zsks.cn“高职扩招专项”院校填报系统根据人意愿填报我院3个志愿,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院校代码G03

3.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填报志愿考生于2021年10月8日—15登录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服务号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试

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学院核发的扩招考试招生准考证”进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1. 考试时间:

:202110月1609:00—11:00

面试:202110月1614:00—18:00

2.考试地点: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鄂托克棋盘井经济开发区(考试地点最终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

3.试题范围

1)普通高中考试范围:

文科考生试题范围:文化素质(语文、历史、地理)+职业技能及专业基础素质(心理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理科考生试题范围:文化素质(语文、物理、化学)+职业技能及专业基础素质(心理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

2)中职考生考试范围: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及专业基础素质(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综合素质测试内容 

3)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牧民、灵活就业人员等,根据学院人才培养要求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

严格落实“质量型扩招”要求,组织好扩招考试招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评价工作,加强对各类生源职业技能测试的考核。

4.成绩评定标准

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400分。考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考生成绩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普通高中考生与对口中职考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牧民、企业在职员工、基层在岗群体、灵活就业人员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

四、录取规则

1.对于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1029日前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官网公布考生成绩及预录取名单,公示期七天;11月5日前,将考生考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通过网络平台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考试成绩、录取专业。考生信息公示无异议,按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高职扩招考试招生的《通知》精神,办理录取手续。

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的审批结果,向扩招考试录取的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入学时间到指定教学点报到。

、学历层次

凡被我院扩招考试录取的新生,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学制三年,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牧民、企业在岗职工等人员单独编班,科学编制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分类教育教学,做到“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

六、疫情防控

做好疫情防控健康监测,确保广大考生、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从考前14天开始每天自测体温。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按规定及时就医。考生进入考场前,在扩招考试考点入口处扫描并出示“蒙速办”绿色健康码,进行体温测试,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拒绝接受体温检测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体温异常人员按照防疫评估要求执行,允许参加考试的安排在专用考场考试,做好防护工作和考后消毒工作。

招生热线0477-8396757   8396759

移动电话15548554405   15661814408

             15661814409   15661814406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赛罕街1号鄂尔多斯职业学院

  http://www.ordosvc.cn

  :宋老师   杨老师  刘老师  孙老师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

                                                                ○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